安徽宁国:45周岁以下购房人首次或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保底可贷35万元
2023-12-21
更新时间:2023-12-21 18:48:44作者:橙橘网
中新经纬12月21日电 21日盘后,多伦科技公告称,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安强、阮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73号)。
警示函显示,多伦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3年3月31日、8月21日、9月7日,多伦科技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答复投资者称“公司作为华为昇腾AI产业链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11月15日、16日、17日晚间,公司在披露的《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中亦提及“公司作为华为昇腾AI产业链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并作了进一步情况说明。经查,多伦科技作出“华为昇腾AI产业链重要合作伙伴之一”的表述没有充分依据,夸大了合作关系,对投资者判断公司在华为昇腾相关产业链中的地位具有一定误导性。
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依据不充分、内容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章安强、董事会秘书阮蔚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是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2023年11月10日,多伦科技在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回复投资者时称“目前北云科技的Alice GNSS高精度定位芯片已通过了国际权威的ISO26262功能安全产品认证,成为国内首款、全球第二款获此认证的高精度定位芯片”。公司当天公告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也提及前述内容。经查,公司未经核实即发布湖南北云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导致披露的相关信息依据不充分,存在内容不完整、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形。
多伦科技未制定通过上证e互动和业绩说明会等对外发布信息的制度,出现上述未经核实即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对多伦科技、章安强、阮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多伦科技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资料显示,多伦科技一直专注于驾考系统、城市智能交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二级市场上,截至12月21日收盘,多伦科技跌0.44%,报9.12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