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拐卖儿童罪判多少年?(拐买儿童罪判多少年)
2024-03-21
更新时间:2024-03-21 17:25:59作者:未知
一、不具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是哪些事情?
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二、我国行政许可的设定权的分配是怎样的?
1、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法律可以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以外设定其他行政许可。
2、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比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大,但在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时,行政法规只能作出具体规定,不能增设行政许可。
3、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但在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因条件、情况发生变化而废止以外,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在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加以设定,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加以设定。
4、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对有关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只能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5、省级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因此,如果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它规范的通常都是一些专门需要通过行政许可来确定的一些具体的行政行为,才能够进行活动的开展,如果是一些民事主体,它自己就能够自主决定的事情,那么肯定是不会用到行政许可设定的,或者是在一些市场的经济活动过程中,市场的机制可以自行调节,那么当然也不不需要行政许可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