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的?

更新时间:2024-04-19 17:12:20作者:佚名

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的?

1、根据法律对合同违约损失的界定范围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并规定可得利益(预期利益)是指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而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和必须缴纳的税收。

可得利益(预期利益)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基础上,利用该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二是在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中,劳务或服务的提供者通过提供劳务或服务获取的预期纯利润。

可得利益损失就是指受害人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上述预期纯利润的损失。如生产设备买卖合同中买方因卖方迟延交货而耽搁生产所遭受的生产利润损失;买卖合同中,买方因卖方不交货而无法转售给已签约的下家买主所遭受的转售利润损失;承包经营合同中,发包方毁约造成承包方承包经营利润损失;服务合同中,被服务方毁约造成服务方预期利润损失。

2、几种典型可得利益损失

由于交易性质、合同目的不同,在具体案件中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要考虑的因素也不相同,下面就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等几种常见的情况予以说明。

(1)生产利润损失。这类损失多与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的买卖合同有关。在这类合同中,买方所买的设备或原材料是用于生产的,如果卖方不交货、所交付的设备或原材料不合格或迟延交付,必然会耽搁买方的生产,给买方造成生产利润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买方的生产利润损失一般可根据所延误的生产期限与可比利润率来计算。

(2)经营利润损失。这类损失多与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以及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合同有关。

(3)转售利润损失。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不交货,导致买方无法将该批货物转售于其已签约的下家买主,则其转售利润损失一般来说就是转售合同价款与原合同价款的差额,再扣除必要的转售成本。当然,转售合同必须是在违约行为发生之前签订的。

由于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为合同违约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其中预期利益损失,包括生产利润的损失,经营利润的损失,转售利润的损失,这些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

为您推荐

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的?

认定合同违约损失时,要考虑法律上对于合同违约损失的界定范围,损失的赔偿额应当是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其中既包括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或者预期利益的损失。

2024-04-19 17:12

合同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吗? 违反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违约定金是否双倍返还要根据实际定金支付方而定,如果支付定金方违约的,那么是无法退钱的,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是需要退双倍的定金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情况而定。

2024-04-19 17:12

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是可以的吗?

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是可以的,但是是不可同时主张的。在我国的民事合同中,如果是民事合同的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合同的当事

2024-04-19 17:11

如果不履行合同怎么起诉?,不履行合同如何起诉

如果不履行合同的起诉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收集违约证据、起诉书等材料,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公司。在我国的民事合同的违约处理的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2024-04-19 17:11

定金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定金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民法典》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在一方违约时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如果两种情况都约定了的,可以根据实际来选择一种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2024-04-19 17:11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赔偿的原则由可预见性规则应当预见规则,减轻损害规则以及损益相抵规则共同组成。在遵循可预见性规则时,要考虑预见的主体,预见的时间,预见的内容以及判断可预见性的标准。

2024-04-19 17:11